2018年1月5日9时,灵城镇燕山路与友谊路交界十字路口,一辆白色两厢小轿车碰到一辆摩托车后往出城方向逃逸,事故导致摩托车司机多处受伤。
套牌+无证驾驶+肇事逃逸!钦州这名"民工维权律师"被罚惨了!
钦州现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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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 钦州现场 2018-06-16 ----------
既然自称律师
相信也是懂法的,为何知法犯法
对得起律师这个职业个和身份吗?
大家认清楚了
近日,经过交警部门的不懈努力,这起致人受伤后逃逸160天的交通事故终被破获,而肇事逃逸驾驶人竟然还涉嫌无证驾驶、车辆套牌。
当日接到报警后,事故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,根据目击者提供的逃逸车辆部分车牌号码及特征,结合监控视频,民警得知该车车主为李某某,经调查该车已转给吴某某。
从原车主李某某那里得到吴某某的电话后,而吴某某面对交警的电话通知竟不理睬,并且如人间蒸发一般不见踪影,案件也因此陷入僵局。
经过不断的排查和不懈努力,今年6月13日,民警终于在县城江南路加油站路口发现了事故逃逸嫌疑车辆,民警迅速将该车辆拦下并将驾驶人吴某某一起抓获。
面对民警的询问,吴某某抱着侥幸心理百般抵赖,说自己是为民工维权的律师,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,并且一再声明是民警弄错了。
但是在相关证据面前,原本还摆着律师派头的吴某终于羞愧的低下了头,并如实供述了其驾驶车辆肇事逃逸的事实,而因为其没有驾驶证,所以才选择逃逸。经过进一步核实其驾驶的车辆后,民警发现该车竟还涉嫌套牌。
目前,依照有关法律法规,并报请灵山县公安局审批,灵山公安交管大队对吴某某作出了肇事逃逸罚款1000元、无证驾驶罚款1500元、驾驶套牌车罚款2000元,合并执行罚款4500元,并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。
交警提示:天网恢恢疏而不漏,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杜绝无证、无牌套牌驾驶,发生事故后要切记保护事故现场,积极抢救伤者,不要存侥幸心理,以身试法!
法网恢恢疏而不漏
法律面前人人平等
图文来源:钦州交警
编辑:钦州现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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